初入期货市场时,我常为风险控制的事苦恼,为此专门请教交易部经理。经理曾在香港学习过,还与南大教授合编过期货专著。当我提出上述问题时,经理先推了推金丝边眼镜,然后说道:“不要做许多单边的单子!”是的,不做过多同方向的持仓,是控制风险的最好办法。可十年前的资金成本(利率和通胀率都很高)太高,不做较多的持仓,则意味着较多的资金闲置,这不是浪费吗?我又如何向领导解释?经理又说道:“可以既买又卖,双向开仓,做套利。”于是,我猛看了许多套利方面的书,且很快把跨市套利的理论,用在北京线材和苏州线材的交易中,取得良好效果。目前,CBOT和DCE间大豆套利,LME与SHFE铜套利,仍是当今某些大型公司进行期货交易的重要手段。在笔者看来,套利应注意以下几点:
一、套利,首先要有“利”
“利”是经过一系列的计算而得出的客观判断。在期货市场由于持仓费的存在,远期合约价格一般较近期合约价格有一个合理的升水,在这个合理的升水范围外的价差才叫“利”。所以,套利是在确有盈利把握下的双向开仓行为,决非在现有持仓已经亏损的情况下,再自欺欺人地在其他合约做反向开仓。那样做,与其说是套利,还不如说是套损。因为不同合约反映的市场供求关系和投机力量的强弱大不一样,靠跨月对锁是不能完全抵消风险的。
二、尽量做“承前启后”的事,少做“舍近求远”的事
“承前启后”即买进近期合约的同时,抛售远期合约;“舍近求远”即抛空近期合约的同时购进远期合约。这是根据我国期货市场实际运行的经验总结得出的,而非理论之推导。主要理由是在我国近期合约上容易发生意外事件,且大多以利多的形式出现。
三、尽量不要做跨不同年度的套利
不同作物年度的农产品的年景可能大不一样,而不同市场年度的经济政策和形势变化也较大,因而为套利带来不便。比如说,根据交割商品检验的有关规定,郑州小麦7月合约与9月合约就不适宜做买7月卖9月的跨月套利。当然价差过大又是一回事。
四、套利的风险
由于套利一般并不关心期货绝对价格的涨跌,只关心价差的变化,同时开仓、同时平仓。对于某些商品,有资金实力的机构,甚至可以通过实物交割来兑现利润,所以风险相对较小。但对于中小投资者来说,仍面临部分风险。
有一天,一位被期货公司捧为“高手”的炒手,向我夸耀他当日做了一记妙单。至于是什么漂亮单子,他要替客户保密。在我再三追问之下,“高手”才很不情愿地说:“我做了一把双刃剑。”所谓双刃剑,其实是一对锁单,同一个合约,同一个价位(甚至卖单价比买单价低),买进100手,又卖出100手,而且都是新开仓。这岂不是自己和自己对做?
看到我不解的神情,他又继续解释道:“假如价格先涨上去,我的买单获利,将其平仓,待价格回跌后再将空单平仓;假如价格先跌下来,我的空单先获利平仓,待价格回升后再将买单平仓。这样既能盈利,风险又不大,可以称得上两全其美!”
实际上“高手”操作的前提是在一个短时间内价格只会区间振荡、不会向某一个方向突破的假设基础之上的。在笔者看来,凡做锁单都是对行情(至少是短期行情)看不准而采取的一种消极保护措施,但实质上是一种逃避错误的行为。锁单与空仓相比,除了占用保证金以外,还要多交一轮手续费(因为对投机商而言,买单、卖单最终都要平仓),既然行情把握不住,又偏要去做,这除了投资人手痒之外还能有什么更好的解释?
可每当笔者阐述这一观点时,立即会招致许多人(大多数是客户)的反对。理由是,大多数人在持仓不利的情况下,容易接受做锁单,而不情愿止损离场。这又导致笔者更进一步的看法:锁单,锁住了亏损,也锁住了利润;锁住了行情,也锁住了心情。认赔出场是承认自己做错了,而锁单只是对短期振荡搞不清而已。
从这个角度来看,锁单也不像笔者讲的那样一无是处,至少锁单比逆市硬顶要好,当然锁单(即便是跨月锁单)不是套利。作者:吴守祥